1.什么是商标异议?
对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公告》中登出的商标公告存在不同意见,而向商标局提出的请求予以撤消的申请。
2.什么人才能提出商标异议?
任何民事主体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哪怕与该商标并无厉害关系。
3. 商标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间的限制?
商标异议应当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4. 商标异议是否要交纳费用?
是 的,国家商标局收取1000元的官费。
5.异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异议书应写明: 1 、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初步审定编号、类别、指定使用商品、《商标公告》期号和公告日期; 2 、引证的注册商标或初步审定商标的名称、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注册或者审定号; 3 、详细陈述提出异议的理由。异议必须用书面形式提出,向商标局寄送正副本各 1 份。
6.什么是异议裁定?
商标局对提出的依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议之后得出的决定既是异议裁定。
7.异议裁定后当事人拥有什么权利?
异议裁定采用两审终结的制度。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异议裁定未提出不同意见,异议裁定即生效。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则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 15 天内(以邮戳为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复审。如果时间紧迫,来不及提出申请时,可在限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的时间为 30 天。延期申请需交纳费用。
8.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如何进行异议裁定复审的?
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并限期答辩。限期内不能答辩或拒绝答辩,异议复审照常进行。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听取异议双方意见后,集体进行复查审议,以多数委员意见作出终局裁定。异议成立的,被异议商标撤销初步审定;异议不能成立的,被异议商标即予注册,并予公告。终局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和商标局部应当严格执行。
9.能否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对核准注册前己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不当申请?
不能
10. 商标的异议应当在哪里办理?
国家商标局
11.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商标的异议 ?
如果当事人认为商标局公告的在公告期内的商标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或者对自己的其他在先权利构成侵权的,可以提出异议,要求商标局撤消对该商标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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